1、申請受理的基本條件
1)申請方應是具有其自身職能和明確法律地位的組織,應有證明其具備明確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;
2)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營業資質證書或等同的證明文件;
3)申請認證的現場為ISO/TS16949:2009認證適用范圍,即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的制造現場。
包括以下制造或裝配過程:
a)生產材料;
b)生產件或服務件;
c)裝配;
d)熱處理、焊接、噴漆、電鍍或其他最終服務。
注:工業用,農業用,非道路交通用(如礦業,林業,建筑業等)車的制造現場不適合ISO/TS16949認證申請。
4)申請的認證范圍在CASC已獲認可的認證范圍之內(見CASC《公司簡介》。
2、認證相關要求
1) 對申請認證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是ISO/TS16949:2009以及適用的顧客的特殊要求。
2) 與制造現場有關的支持現場的審核必須與制造現場一同申請,如設計中心、倉儲和運輸等職能。支持現場不可以單獨獲得證書,只在現場證書上中作為支持場所體現(證書附件)。
3、升級認證:對已經獲得QS-9000和ISO9001:2008認證組織,申請升級到ISO/TS16949:2009的認證。
升級的條件:
1)申請組織為本公司的ISO9001:2008或QS-9000:1998的認證組織,且認證證書在有效期內;
2)申請認證范圍沒有變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