策劃階段,組織應: 定義ISMS的范圍和方針; 定義風險評估的系統性方法; 識別風險; 應用組織確定的系統性方法評估風險; 識別并評估可選的風險處理方式; 選擇控制目標與控制方式; 當決定接受剩余風險時應獲得管理者同意,并獲得管理者授權開始運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。 實施階段,組織應該實施選擇的控制,包括: 實施特定的管理程序; 實施所選擇的控制; 運作管理; 實施能夠促進安全事件檢測和響應的程序和其他控制。 檢查階段,組織應: 執行程序,檢測錯誤和違背方針的行為; 定期評審ISMS的有效性; 評審剩余風險和可接受風險的等級; 執行管理程序以確定規定的安全程序是否適當,是否符合標準,以及是否按照預期的目的進行工作; 定期對ISMS進行正式評審,以確保范圍保持充分性,以及ISMS過程的持續改進得到識別并實施; 記錄并報告所有活動和事件。改進措施階段,組織應: |